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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次案件的處理來看,滴滴平臺每次都是事後才進行自查補救。在鄭州案件中,滴滴發佈公告稱:

事實上,2016年出臺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並未將順風車納入網約車范疇,而是將順風車、拼車方式認定為 私人小客車合乘 。對於順風車業務管控並不適用於網約車的管理辦法。

信息來源:商學院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需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並對網約車駕駛員做出瞭明確規定,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以及無暴力犯罪記錄。其中北京市政府還對從事網約車的車輛和一川抽水肥清理行|台中抽水肥價格|台中市抽水肥價格|台中水肥清運|台中市水肥清運戶籍進行瞭限定,車輛必須是北京市牌照,司機必須為北京市戶籍。

至此,這件引發熱議的案件終於告破,但公眾對滴滴平臺業務管控能力的質疑並沒有隨著案件的告破而結束。公眾對於滴滴平臺順風車業務所產生的焦慮、恐懼也並沒有隨之消除。那麼在這起案件中,滴滴平臺對司機的審核是否盡到瞭審核義務?滴滴平臺對司機的管控又在什麼地方?《商學院》記者就此聯系滴滴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稱一切以公告為準。

空姐搭乘滴滴順風車被殺一案,引起社會各界關註。5月12日上午9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官微 平安鄭州 稱:當日凌晨4時30分,警方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10時許該微博再次發佈 已對打撈出的屍體DNA樣本完成鑒定,與此前在案發現場搜集的嫌疑人劉某華DAN樣本分型一致,可以確認,此次打撈出的屍體確系殺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劉某華。

1、自5月12日零點起,順風車業務在全國范圍內下線,停業自查整改一周;

順風車已近“末路”? 滴滴管控系統漏洞未除

那麼是否意味著,在2016年滴滴所稱的要建立新的客服服務機制,在2018年這次事件中,並沒有很好的發揮它的作用,兩年過去瞭,滴滴在應急處理預案上並未有很大的改善?

2018-05-13 13:00:31

根據當時滴滴回應該案件的記錄,滴滴稱考慮新的客服服務機制,開通一鍵報警、行程軌跡共享、道路偏離提醒、人臉識別等安全應急功能,通過技術更好地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然而兩年過去瞭,同樣的事件再次上演。在公告中,記者看到這樣一句話, 此外,嫌疑人在案發前,曾有一起言語性騷擾投訴記錄,客服五次通話聯系不上嫌疑人,由於判責規則不合理,後續未對投訴做妥善處理。

然而根據犯罪嫌疑人父親向媒體所述,其父並沒有註一川抽水肥清理行|台中抽化糞池|台中抽化糞池價格|台中市抽化糞池|台中市抽化糞池價格冊順風車業務,父親的駕照平時放在那兒,兒子可以隨時拿到。但是犯罪嫌疑是如何通過人臉識別的呢?在這一點上滴滴是否盡到瞭審核義務呢?在公告中滴滴並未明確解釋這一點。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這並非滴滴順風車第一次發生這樣的案件。2016年5月在深圳,同樣在順風車業務中,一名小學英語女教師在使用滴滴順風車業務時被殘忍殺害。根據當時滴滴所提供的信息,在該案件中,司機也並沒有犯罪記錄,在之前所接的18單順風車記錄中也沒有差評和投訴。

滴滴在公告中提到,滴滴原有的夜間安全保障機制不合理,導致在該訂單中針對夜間的人臉識別機制沒有被觸發。

每一次的自查自省,都需要用血的教訓去推動,這個代價是否太大瞭?

《商學院》記者嘗試用一輛非京牌照車、非京戶籍、非京駕照等資料註冊順風車業務,結果順利通過瞭審核,並且被提示有接首單獎勵。

在這樣的準入機制下,滴滴順風車在此次案件中又扮演瞭什麼樣的角色?

中央財經大學預防金融證券犯罪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在接受《商學院》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法律關系來看,滴滴提供是一種中介信息服務。目的是促成車主方和乘客方達成運輸合同關系,乘客支取車費,滴滴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報酬。在法律上,中介方應當在其能力范圍內,盡到合理、謹慎的審查義務,對滴滴順風車司機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

然而目前滴滴平臺並未公佈對順風車司機的審核細節。

滴滴首先對車主個人身份、車輛身份和駕駛資質進行審核,通過車主提供的材料確認其是否符合車主認證條件。這就存在一個問題,如果車主通過偽造證件等方式提供資料,如果滴滴方技術手段和人工審核不能識別,則存在一定風險。 許浩說。 與此同時,首次案件與二次案件所承擔的責任又是不同的,在首次案件發生後,滴滴采取瞭什麼樣的補救措施,是否加強瞭審核機制?這對於二次案件的定責都有影響。

首頁>車事兒

作者:王倩

在滴滴平臺所發佈的公告中顯示,犯罪嫌疑人所接單賬號歸屬犯罪嫌疑人父親,且正常通過瞭滴滴順風車註冊時的三證驗真、犯罪背景篩查和接首單前須進行人臉識別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違規使用其父順風車賬號接單。

作為公眾有知情權。以前發生過哪些暴力犯罪案件或治安案件,針對這些案件,滴滴是如何處理的?針對發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滴滴是否對管理審核流程進行改進?關鍵在於細節。滴滴作為平臺方是如何審核司機的資質的?比如需要司機提交哪些證明文件?有人偽造證件資料,該如何處理,如何甄別分辨真偽?此外,滴滴是有應急處理預案,如果滴滴司機對乘客采取非法暴力方式,滴滴如何處理?司機沒有經濟賠償能力的情況,該如處理? 許浩說,這些細節問題都將影響在此次事件中對滴滴的定責。

順風車已近“末路”? 滴滴管控系統漏洞未除



2、其他平臺業台中抽水肥務對全量司機全面審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臺上可能的人車不符情況;

3、運營及客服體系全面整改。

公告中再次提及運營及客服體系全面整改,與2016年的案件發生後如出一轍。但是整改之後滴滴是否會去檢驗它的效果呢?這些都是滴滴平臺所面臨的嚴重考驗。事實上,在滴滴平臺的業務中,人車不符的現象不勝枚舉。記者曾經多次在出租車、順風車業務中打到人車不符的車輛,司機所給出的理由,要麼是 車牌限號,用另一輛車代替,要麼跟朋友換車 等等。

根據《暫行辦法》,網約車為運營車輛,而順風車為非運營車輛,順風車的接單每天有接單次數限制。而網約車則定義為與出租車相似,都為 社會巡遊運營車輛 。因而相對於對網約車業務的審核管理,順風車的審核準入明顯沒有網約車的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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